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8月1日,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组织了该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当地政府、验收监测单位、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的技术人员及相关专家,会议根据《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
建设单位: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信县陈楼工贸园区
本次验收范围:由头层牛皮生产蓝湿皮,包含准备、鞣制工序及其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企业总占地面积为55000m2,建设地点在阳信县陈楼工贸园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目前企业安装生产设备包括:转鼓28台、片皮机2台、去肉机3台(2用1备)、挤水机1台、空压机1台、2t/h蒸汽锅炉1台。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1套、铬水收集及处理设施1套、污水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1套、危废暂存间1座、一般固废贮存间1座,消防水池1个、事故水池1个。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建设单位委托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于2014年12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5月4日进行了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7%。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建设方面,原设计工艺包括准备工段、鞣制工段、整饰工段(包含磨革、涂饰等),企业实际工程建设中,仅建设准备工段、鞣制工段,未建设整饰工段生产线,后期如需建设,作为二期工程进行验收。
生产设备方面,与环评时相比,削匀机、伸展机、真空干燥机、挂晾干燥机、电脑量革机、摔软转鼓、喷涂机、压花机、烫革机、抛光机、磨革机、振荡拉软机、绷板机均未建设,减少17台转鼓机、1台挤水机,蒸汽锅炉由4t/h变为2t/h,不计整饰工段生产线所需设备,则生产设备变动不大,生产能力无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方面,实际工程建设中,本项目建设有800m3消防水池、2000m3事故水池各一座,并建设事故废水导排系统。污水站及危废暂存间恶臭废气通过废气净化装置(酸液喷淋+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与环评一致。根据环评,含硫、含铬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集中式废气处理站处理排放。处理工艺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另有2t/h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控制NOx,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等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的产生。
2、废水
本项目各工段废水按排放来源及去向分为一般废水、含铬废水、含硫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采取分流分治方式,含铬废水、含硫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线排入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的转鼓机、去肉机、干燥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在车间内安装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主要为废盐、去肉产生肉渣、脱毛产生的毛渣、片皮、修边产生的边脚料、含铬污泥及一般污泥、化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山东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新建标准危废暂存及一般固废暂存间。
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该项目废水采取分流分治,含铬废水、含硫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线排入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 表2间接排放限值、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2、废气
该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等恶臭气体。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等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
验收监测期间,臭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单独存放于危险固体废物贮藏场,委托山东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设加盖垃圾桶收集,及时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阳信县兴龙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张牛皮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目前,企业实际工程建设的准备工段、鞣制工段,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2、后续要求
(1)企业加强生皮表面盐及鞣制用盐的管理,降低企业污水厂总盐量。
(2)加强现场管理,对固体废物分类登记后,堆放到指定场所。
(3)企业应按照环保管理要求,逐步理顺全厂环境管理关系,抓好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应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改进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验收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