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黑龙江路以西甘泉路两侧西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9
文章来源:http://www.sdhbcy.com/news/49.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西韩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黑龙江路以西甘泉路两侧西韩地块场地环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 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西韩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156055111
二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589989906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