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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23 09:12: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况: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起自京台高速公路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的殷家林枢纽互通,终点为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相交叉设置的泰山枢纽,自北向南依次经过济南市市中区和长清区、泰安市岱岳区,路线长度53.264km。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0m。共设特大桥1058m/座(改扩建,高架桥),大桥1420.58m/7座(改扩建),中桥770.78m/12座(改扩建),小桥16m/2座(改扩建),涵洞74道(改扩建),互通立交6处(含枢纽互通2处,其中新增泰山西互通立交1处、改扩建既有互通立交5处),分离立交10处(与铁路交叉1处、与公路交叉9处,其中改扩建4处、利用3处、新建3处),通道37道(改建35道、新建2道),天桥7座(利用5座、新建2座),服务区2处(改建),养护工区1处(利用),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利用),匝道收费站4处(改扩建3处、新增1处)。工程总投资65.7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258.52万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字(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1--88559653。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xbqxR6VsMXcguFkf3dy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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