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起非法經營菸草案件看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低價收購、高價轉賣

跨縣市倒賣菸葉牟利

深夜運輸、次日被查

心存僥倖終落法網

正安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跨區域非法經營菸草案件法律。被告人吳某、洪某在短短兩個月內,先後在石阡縣、思南縣、福泉市、正安縣等多地,透過熟人介紹、現場看貨、現金交易等方式,多次收購烤煙葉進行倒賣,涉案菸葉總量近6萬斤,銷售金額達24萬餘元。二人分工明確、流動作案,最終因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法所得被追繳,涉案菸葉被沒收。

案件細節還原:從收購到運輸法律,一條隱秘的“菸葉倒賣鏈”

2022年8月至10月,吳某、洪某在未取得菸草專賣許可的情況下,分別或夥同他人,以“中間人”身份多次前往銅仁市思南縣、石阡縣等地,從菸農手中低價收購烤煙葉法律

·2022年8月,吳某在他人介紹下,三次前往思南縣某農戶處收購菸葉,每次收購3000斤左右,價格低至2.8元每斤,隨後以更高價格轉賣,單次獲利2000餘元法律

·同年9月30日,吳某在石阡縣以4.5元每斤收購菸葉5498斤,轉賣後獲利5259元;同一天,洪某夥同他人在同一地區以5元每斤收購5500斤,轉賣後獲利8200元法律

·10月24日,洪某介紹他人前往思南縣收購菸葉6000斤,不僅賺取差價4000元,還另收介紹費3000元法律

·10月30日,吳某、洪某等人經人介紹,前往正安縣某農戶處以2元每斤的低價收購菸葉7300斤,準備運往湖南省轉賣法律。吳某僱傭貨車連夜運輸,次日凌晨在正安縣境內被菸草專賣局查獲,菸葉當場扣押,經稱重淨重7300斤。

法院審理:情節嚴重法律,依法懲處

經審理認為,吳某、洪某違反國家菸草專賣管理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涉案金額較大、次數多、區域廣,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法律。雖二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但其行為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必須依法懲處。

最終法律,法院判決:

·吳某犯非法經營罪法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二萬五千元;

·洪某犯非法經營罪法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涉案菸葉7300斤予以沒收法律

從一起非法經營菸草案件看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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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菸草專賣法律,紅線不可碰

我國對菸草實行專賣管理,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收購、運輸、銷售菸草專賣品法律。本案中,吳某、洪某以“賺差價”為目的,利用資訊不對稱、跨區域流通等手段進行非法經營,看似“聰明”,實則在法律邊緣試探,最終難逃法網。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法律

·菸草等特殊商品由國家實行專賣管理法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收購、運輸、銷售;

·不要輕信“賺快錢”、“無本萬利”的誘惑法律,謹防陷入違法犯罪;

·若發現非法收購、運輸、銷售菸草等行為,應及時向菸草專賣局或公安機關舉報法律

守法經營

方能行穩致遠

違法牟利

終將人財兩空

來源法律;正安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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