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要對億萬富豪一次性“收割”5%?有人連夜搬家

加州要對億萬富豪一次性“收割”5%?有人連夜搬家

這項頗具新意的舉措旨在向該州超級富豪群體徵收更多稅款——部分人士認為,這些富豪並未承擔與其財富匹配的稅負搬家。提案或將在11月交由加州選民表決。

有批評人士指出,向加州億萬富豪資產一次性徵收5%稅金的提案,可能會危及舊金山灣區借人工智慧產業實現的經濟復甦程序搬家。圖片來源:STEVE PROEHL/GETTYIMAGES

原文標題:《加州“億萬富豪稅”惹風波搬家,富豪意欲用腳投票》

加州財富稅提案已引發加州一眾億萬富豪震怒,他們甚至威脅要舉家遷出(部分人已著手行動)搬家。不過,儘管這項提案新穎且不失周密,但距離正式成為法律乃至落地執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該提案以選民公投形式推進,若能徵集足夠數量的選民簽名,將於11月交由立場多變的加州選民投票表決。加州選民向來願意為向富人加稅的措施投贊成票,然而在1978年,他們也曾投票透過第13號提案,贊同對加州的房地產稅施以嚴格限制。

目前,該提案不僅遭到商界一致反對,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也表達了異議搬家。批評者稱,此舉可能引發科技企業家群體(及其創辦的企業和創造的就業崗位)大規模遷出加州,長此以往該州所得稅收入將出現下滑。不過,提案起草方駁斥了這一觀點。

《2026年億萬富豪稅法案》(2026 Billionaire Tax Act)擬對加州億萬富豪的資產徵收一次性5%的“消費稅”搬家。參與提案起草的四位學者表示,該法案將向加州200餘位億萬富豪徵收約1000億美元稅款(四人表示此測算是基於《福布斯》的億萬富豪身家估值)。

這筆資金將在2027至2031年間陸續進入加州財政,注入一個專項基金,主要用於填補聯邦醫療補助計劃的資金缺口搬家。該稅的徵稅範圍十分廣泛,涵蓋未上市企業股權、公開交易股票、價值超500萬美元的個人資產,以及餘額超1000萬美元的退休賬戶。唯一的重大豁免項是透過可撤銷信託直接持有的房地產——這一條款的設定,部分是為了避免與第13號提案相牴牾。根據第13號提案,房地產稅的稅率上限為財產評估價值的1%,且每年的評估增值幅度不得超過2%,除非房產易主。但透過合夥企業持有、或計入企業資產價值的房地產,仍需繳納此項稅款。

去年11月下旬,提案方向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提交了一份32頁的提案說明搬家。該檔案指出,富豪群體可選擇在5年內分期繳納這筆一次性稅款,但需支付利息。至於那些主要持有非公開交易、流動性較差資產(例如未上市初創企業股權)的富豪,可與州政府簽訂“選擇性延期繳稅賬戶”協議,延遲繳稅至股權出售或從資產中提取現金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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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提案由服務業僱員國際工會-聯合醫療健康工作者西部分會(SEIU-UHW)發起,去年10月首次對外公佈搬家。其條文設計意在明確阻止億萬富豪透過遷居避稅,或是操縱資產估值來逃稅。儘管稅款的計稅依據是富豪在2026年12月31日的淨資產規模,但稅務居民身份認定時間點設在2026年1月1日。

貌似已有部分億萬富豪試圖在2025年底前完成遷居,其中最受矚目的是谷歌聯合創始人、谷歌母公司Alphabet最大個人股東拉里·佩奇搬家。去年12月,佩奇斥資1.735億美元在邁阿密購置兩處房產,其關聯企業也同期遷出加州,正好趕在關鍵時間節點之前。不過,徹底脫離加州稅務居民身份過程漫長,加州稅務部門處理此類問題時向來態度強硬,有時也成功駁回富豪倉促遷居或主張非居民身份的避稅訴求。

去年9月,加州稅務上訴辦公室裁定,加拿大喜劇演員拉塞爾·皮特斯(Russell Peters)需補繳2012至2014年的稅款,並認定其在此期間為加州稅務居民搬家。儘管皮特斯在免徵州所得稅的內華達州擁有住房、公寓和駕照,在該州註冊了三家公司,且在加州報稅時申報為非居民,填寫的也是加拿大住址,但法院查明,皮特斯在加州同樣擁有房產,與前妻共同撫養的女兒定居加州,且信用卡賬單顯示,他在加州的居住天數超過其他任何地區。

“加州稅務居民身份的認定完全就是件主觀的事情搬家。”舊金山稅務律師沙伊爾·P·沙阿(Shail P. Shah)表示。沙阿的執業重點之一就是處理稅務居民身份爭議案件,他在布拉卡蒙特案判決後撰寫了一篇文章,標題頗具巧思——《與加州保持“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ing From California)。

沙阿指出,這些規則實際上就是要求法官判斷某個加州納稅人是否真的有意永久離開加州、斬斷與該州的所有聯絡搬家。對於那些在矽谷深耕數十年,並在那裡積累鉅額財富的科技富豪而言,想要證明這一點絕非易事。“如果你是身家億萬的富豪,在加州擁有龐大的社交網路,常去圓石灘高爾夫球場打球,且在帕洛阿爾託長大,那麼你很難辯稱自己沒有重返加州的打算。”

不過,貝克·博茨律師事務所(Baker Botts LLP)舊金山辦公室主管、稅務律師喬恩·D·費爾德哈默(Jon D. Feldhammer)表示,目前已有多位億萬富豪就該法案向他諮詢,他們都在認真考慮遷出加州,徹底切斷與“金州”的聯絡,甚至計劃將旗下企業一併遷走搬家

不過搬家,現在行動難道不是太晚了嗎?他們難道不是去年就該採取措施?

費爾德哈默回應稱,未必如此搬家。去年12月,費爾德哈默及其團隊發表了一篇分析文章,列舉了可能向該法案發起挑戰的八種路徑——或是從聯邦憲法層面出發,或是從州憲法角度出發,或是二者兼有。其中一種涉及該法案的溯及力:若選民在11月透過該稅,其徵稅範圍將追溯至今年1月1日時居住在加州的稅務居民。儘管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此前曾允許對聯邦所得稅和遺產稅規則的修訂追溯至當年年初(例如2025年7月透過的特朗普《大而美法案》中就包含多項溯及條款),但費爾德哈默指出,現任最高法院態度微妙,未必會認可新稅種的追溯效力。他給億萬富豪的建議是:“要想保住對法案溯及力的抗辯主張,最好是在投票表決前完成遷居,而且越早行動越好。

除了憲法層面的爭議,該法案的執行也可能面臨重重阻礙搬家

為此,提案中設定了諸多防範條款,旨在杜絕富豪低估資產價值或隱匿資產的行為搬家。對於未上市企業資產,預設估值方法為“賬面價值+年度賬面利潤×7.5倍”,且估值結果不得低於該企業上一輪融資時的估值。若納稅人認為該估值過高,可提交資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證據申請複核。對於藝術品、珠寶等個人資產,估值不得低於其投保金額。捐贈給慈善機構的資金可從應稅資產中扣除,但納稅人必須在2025年10月15日前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捐贈協議。此外,2026年購置的直接持有房地產,若被認定為以避稅為目的,則無法享受豁免。

當然,該法案距離正式成為法律仍前路漫漫搬家

普華永道在一份分析報告中指出,在提交選民表決之前,提案需先獲得州政府認證,並在今年6月底前徵集到87.5萬個有效選民簽名搬家。即便提案僥倖透過,也必將遭到徵稅物件的全力訴訟阻擊,而提案起草方已試圖透過條款設計提前化解,或直接駁回潛在的訴訟理由。在去年12月釋出的提案“專家報告”中,四位學者(三位法學教授,及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家、斯通財富與收入不平等研究中心主任伊曼紐爾·賽斯)強調,美國憲法對財富稅的一般性禁令僅適用於聯邦層面,而各州“徵收居民財富稅和財產稅的權力早就獲承認,前提是遵守正當程式及其他憲法保護條款”。該提案還明確提出修訂加州州憲法,以規避州憲法層面的訴訟挑戰。

對於“財富稅將導致億萬富豪出走,長遠來看將造成州所得稅收入減少”的論調,四位學者不以為然搬家。密蘇里大學稅法教授、提案起草人之一戴維·加馬奇(David Gamage)表示:“這簡直是危言聳聽。嘴上吵得熱鬧,實際上卻沒什麼現實依據。”

但加州無黨派機構——立法分析師辦公室(LAO)則持不同意見搬家。在去年12月釋出的一份簡短評估報告中,該辦公室指出,這項法案可能導致加州每年損失數億美元乃至更多個人所得稅收入。費爾德哈默稱,這一估算或許仍過於保守。如果那些正向他諮詢的億萬富豪真的將企業遷離加州,那麼加州不僅會流失富豪本人的所得稅,還將損失企業員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企業所得稅收入。

加州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本就已位列全美之首,達到13.3%,其中包含2004年選民投票透過的一項附加稅——對超過100萬美元的收入額外徵收1%的稅款搬家。2012年,加州選民又投票透過新增三個更高稅率的稅級,適用於個人應稅收入超過25萬美元或夫妻聯合應稅收入超過50萬美元的群體,此後這項原本為臨時性的政策又延長至2030年。加州立法分析師辦公室在分析另一項擬將高稅率永久化的公投提案時指出,目前加州一半的個人所得稅收入,都來自僅佔總人口2%的最富有人群。

但參與起草提案的學者援引賽斯與其他經濟學家近期發表的一篇論文指出——該論文研究了《福布斯》美國富豪榜上榜人士的納稅情況——億萬富豪群體繳納的稅款,僅佔加州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2.5%左右搬家。學者們解釋稱,與前2%群體中的普通成員(例如高收入企業高管、醫生、律師、小企業主等)不同,超級富豪擁有更多手段使自身財富免於被認定為應稅收入。例如,他們可以透過質押股票獲取貸款來維持奢華生活,而非出售股票、觸發資本利得稅的繳納義務。四位學者在提案說明書中寫道:“億萬富豪稅將直接糾正這一不公現象,對所有財富徵稅,無論這些財富是否已轉化為應稅收入。”

舊金山稅務律師沙阿表示,真正令人擔憂的是,這項億萬富豪稅的提案風波——儘管他認為該提案最終很難透過——可能會釋放錯誤訊號,阻礙舊金山灣區從疫情的衰退中實現復甦搬家。“當前,人工智慧產業的蓬勃發展為灣區帶來了強勁的復甦動力,但所有人都擔心,這樣的加稅舉措會拖累復甦勢頭。凡事過猶不及,總要有個限度。”

“負面影響已經產生,而且還在持續發酵搬家。”費爾德哈默警告道。他舉例說,假設有一家炙手可熱的初創企業,創始人在2026年底成了紙面上的億萬富豪。但如果此後這家公司估值暴跌,創始人都沒來得及套現,那他也要為這筆並不存在的財富背上稅負。不僅如此,即便企業估值保持穩定,創始人最終也不得不拋售股票來繳納財富稅。而股票出售所得,還需繳納合計37.1%的聯邦與加州資本利得稅,這意味著他們必須拋售更多股票來支付所得稅,結果導致自己的股權比例不斷稀釋。

客觀來說,在“向富人徵稅”的競賽中,加州並非孤軍奮戰;在引發億萬富豪怒火這件事上,它也有同道中人搬家。紐約市的州、市兩級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高居全美榜首,在州政府10.9%的最高稅率基礎上還要疊加3.9%的市級最高稅率。新任市長佐赫蘭·馬姆達尼在競選時承諾,將把超100萬美元收入的市級稅率提高至5.9%,由此綜合稅率將達到16.8%。儘管眾多億萬富豪斥巨資阻撓其競選,但馬姆達尼還是在去年11月成功當選。這樣的結果,無疑讓正全力阻擊億萬富豪稅提案的加州陣營憂心忡忡。

本文譯自搬家

搬家:Janet Novack

翻譯搬家:Le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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