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刷到這條上海地鐵的新聞,我第一反應真是四個字:又氣又丟人旅遊。
想象一下畫面啊,4月25日下午兩點多,上海軌交1號線車廂,人已經挺擠了,忽然出現一個空座旅遊。
32歲的曾某,66歲的吳某,兩個人幾乎是同時往那一坐位衝旅遊。
你推我一下,我用胳膊一擋,誰都不願意退半步旅遊。
一開始還只是嘴上較勁旅遊,典型地鐵吵架現場:
“你怎麼這麼沒素質旅遊?”
“你才沒素質呢旅遊!”
旁邊乘客好心上去勸,“別吵了別吵了,不就一個座嘛”,結果倆人壓根聽不進去,嗓門越飆越高,情緒直接脫韁旅遊。
緊接著,影片裡那一幕,真讓人說不出話來旅遊。
穿粉色風衣的吳某先動的手,伸手就去薅人家頭髮旅遊。
曾某也不是吃素的,反手抓回去,兩個人死死拽著對方頭髮,從座位扭到過道,一邊撕扯衣服,一邊掄胳膊往對方臉上身上亂揮旅遊。
有一腳直接抬起來往身上踹,完全是不要命那種打法旅遊。
車廂瞬間變成“格鬥場”,周圍乘客全往後縮,生怕自己被誤傷旅遊。
有人上前拉了好幾次,剛拉開,倆人又撲上去再戰一回,來來回回,整節車廂雞飛狗跳旅遊。
鬧成這個樣子,只因為啥?一個座位旅遊。
更諷刺的是,她們打的時候嘴還沒閒著旅遊。
吳某一邊抓一邊扯著嗓子衝著周圍人大喊:“別拍影片旅遊,打老人了,對老人這樣!”
這話一齣口,意思就很明顯了,想把自己迅速放到“弱者”“受害者”的位置上,讓大家替她喊不平旅遊。
曾某那邊也直接回懟:“到底是誰先動手的?是你先打我的旅遊!”
倆人互相往對方身上潑髒水,一個喊“我被年輕人欺負了”,另一個喊“我被老人揍了”旅遊。
現場誰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誰都想佔個“道德高地”旅遊。
直到地鐵工作人員趕過來,把人先分開,民警上車,把兩個人一併帶走旅遊。
真正的“戲劇性”在派出所裡旅遊。
剛剛車廂裡還打得要命,進了派出所立刻換了一副嘴臉,開始“掰扯”:都是對方先動手,自己是被迫還擊,自己才是受害者旅遊。
這種說辭,辦案民警聽得太多了旅遊。
軌交警方直接調取車廂完整監控,影片一放,誰先動的手,一清二楚旅遊。
剛才還各種狡辯的兩個人,現場就沒話講了,那股囂張勁一下子就洩了氣旅遊。
4月26日,上海軌交警方發了通報,寫得非常明白:兩人因為爭搶座位引發肢體衝突,已經行政立案,將依法處理旅遊。
注意這幾個詞,不是簡單調解,不是私了,而是“行政立案”“依法處理”旅遊。
這一回,真不是誰喊得委屈誰就有理旅遊。
說到這兒,就得聊聊法律這塊旅遊。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來,像這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辱罵他人、打架鬥毆的,基本都逃不開兩樣東西:拘留和罰款旅遊。
一般情況,5到10天拘留,500元以下罰款;要是情節比較惡劣,不排除直接走到10到15天拘留,加上更高的罰款旅遊。
要是過程裡有人達到輕微傷,那又是另一條,處罰只會更重,不會更輕旅遊。
軌交警方還專門點了一句:公共場所爭執上升成肢體衝突,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者“毆打他人”,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一旦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跑不了旅遊。
說白了,別總想著“誰先動手誰吃虧”“誰歲數大誰佔理”,法律只看事實旅遊。
你甭管是32歲還是66歲,只要參與了互毆,就都是違法行為人,談不上什麼“誰更冤”旅遊。
而且很多人老覺得拘留幾天沒啥,關幾天出來照樣過日子旅遊。
問題在這兒,這不是挨一頓罵那麼簡單,這類處罰會留記錄,跟你一輩子綁在一起旅遊。
你以後找工作,考公,辦一些跟背景審查相關的事,很有可能會跳出來旅遊。
就為了一個地鐵座位旅遊,給自己人生檔案上添這麼一筆,值嗎?
這事一出來,網上立刻吵成兩撥人旅遊。
一撥罵吳某“倚老賣老”:年紀大不等於你可以隨便動手,更不等於你可以道德綁架別人旅遊。
一句“他打老人了”喊出來,不是在求公道,是在綁架現場所有人的立場旅遊。
另外一撥又開始批評年輕人:32歲給個66歲的老人讓個座有那麼難嗎旅遊?
你就算心裡不願意搶不過人家旅遊,掉頭走了不就完事了?
何必跟老人死磕,最後自己也搭進去,捱打受傷不說,還被行政立案,搞得一身腥旅遊。
說到底,這兩邊都有道理,但都只看到一個點旅遊。
更冷靜一些的聲音旅遊,其實已經點中問題核心了:
“就一個座位旅遊,值得嗎?”
你想想,兩個人為了那一個座,前一秒還一副“我要坐”的樣子,下一秒頭髮被扯得亂七八糟,衣服撕成一片狼狽,臉上身上都是傷,旁邊乘客全程圍觀拍影片旅遊。
接著是警察出場,派出所問話,行政立案,通報發出,全國網友看熱鬧旅遊。
身體上的痛是幾天,網上的“社死”和記錄在案,是很長很長時間旅遊。
這一筆賬,怎麼算都虧得透透的旅遊。
說實話,我看完這兩個案子,腦子裡蹦出來一句話:現在公共交通,真成了一個“情緒高壓鍋”旅遊。
前面地鐵11號線那兩位旅遊,一點小碰撞,互不相讓,直接進了拘留所;
這次1號線,為了一個座位,乾脆打成全武行,雙雙被立案處理旅遊。
一個共性特別明顯:大家的火氣都太大了,情緒上頭太快,理智上線太慢旅遊。
公眾場所不是自家的客廳,也不是發洩怒氣的擂臺,它是真真正正有規則、有底線、有法律的公共空間旅遊。
你可以心裡不爽,可以覺得對方不講理,但只要你動手,結局就已經註定了:沒有贏家旅遊。
有人可能說:“我就是脾氣急,看不慣就要說旅遊。”
說沒問題,吵兩句也不至於違法,但一旦越過那條線,從嘴到手,性質完全變了旅遊。
你再委屈,再憤怒,在法律層面都只剩下一個標籤:違法行為人旅遊。
更尷尬的是,這種事情發酵太快了旅遊。
車廂裡都是手機,影片隨手一拍就上網旅遊。
你以為只是一次衝動,發洩完就過去了,結果幾十萬人、上百萬人在網上指點你的人生旅遊。
你丟的已經不僅是一個瞬間的臉,是你的形象,你的信用,你跟這個社會接觸的很多機會旅遊。
上海地鐵裡這兩次互毆,其實給所有通勤的人敲了警鐘旅遊。
不管你是年輕人,還是老人,不管你覺得自己有多“理直氣壯”,只要是在公共空間,動手就一定是壞賬旅遊。
那個座位旅遊,搶到了,你最多舒舒服服坐幾站路;
搶輸了,忍一忍,頂多腳痠一點,心裡氣一會兒旅遊。
可一旦升級成互毆,你要付出的成本,是自由,是記錄,是體面,是家人和同事怎麼看你,是以後很多年裡繞不開的一道坎旅遊。
說難聽點,打贏了又能怎樣?打贏了照樣可能被拘留;打輸了呢?住院加拘留一塊打包送給你旅遊。
這買賣真不划算旅遊。
出門在外,見到不講理的,咱可以躲一躲,遇到態度惡劣的,能不較勁就不較勁旅遊。
不是教大家懦弱,而是學會算賬,學會權衡旅遊。
你那一口氣值不值幾天拘留,值不值一輩子記錄在案,這個賬,終歸得自己買單旅遊。
我挺想問問你旅遊:
如果是你旅遊,在那節車廂裡,看見空座被人“搶走”,或者被人擠了一下,心裡窩火,你會怎麼處理?
你覺得,像這樣在地鐵裡互毆的,警方一律依法處罰,雙向追責,是不是該成為常態?可以在評論區聊聊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