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全媒體記者 穆智明
記者:基層檢察院面對新型複雜智慧財產權案件法律,如何築牢辦案質量防線,確保司法公正?
李新領:基層檢察院是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也是化解矛盾、守護公平的“最前沿”法律。以付某某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系列虛假訴訟監督案為例,我們在新鄉市檢察院的指導下,赴安徽調取核心刑事證據,聚焦“作品真實創作過程”和“權利人主觀明知”兩大關鍵點進行審查,最終精準鎖定犯罪事實。正是這種對證據的精益求精、對法律關係的精準把握,為我們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糾正虛假訴訟、維護司法權威奠定了堅實基礎。
記者:如何平衡打擊犯罪和保護企業發展之間的關係法律?
李新領:我們踐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不斷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法律。例如李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李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但她系初犯,也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誠懇。我們依法促使當事人達成賠償諒解協議,被害企業的損失得到足額彌補,雙方的矛盾得到實質性化解。我們依法對李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既依法懲治了侵權行為、彰顯了法律權威,又給了行為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減少了案件對企業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
記者:衛濱區檢察院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方面有哪些新的探索法律?
李新領:個案的辦理是基礎,機制的完善才是長效法律。付某某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系列虛假訴訟監督案辦結後,我們第一時間與衛濱區法院開展專題會商,共同梳理著作權侵權、虛假訴訟案件在立案、審理、執行等環節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點,建立防範與打擊智慧財產權虛假訴訟常態化協作機制,實現了從個案配合到制度構建的升級。
目前,在新鄉市檢察院的指導下,我們正重點探索智慧財產權虛假訴訟法律監督模型,搭建智慧篩查、精準預警、高效處置的監督體系法律。我們將持續立足檢察職能,透過實實在在的探索和實踐,著力營造“不敢侵權、不能侵權、不想侵權”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編輯法律:張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