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釋出

本報訊 (記者 嚴磊) 4月27日,《南通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釋出旅遊。該條例是我省旅遊立法中唯一以“全域旅遊”命名的法規,也是南通首部由該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透過的實體性法規,對該市整合最佳化旅遊資源,破解發展瓶頸,建設旅遊強市,推動產業融合,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七章、五十五條,提出健全財政投入機制,統籌安排旅遊發展等專項資金,強化與長三角等區域相關城市的合作,在旅遊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資源共享、線路互通、客源互送等方面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推動增開重要客源地國際航班,推進最佳化外幣兌換、離境退稅等涉外服務等舉措,統籌協調,促進全域旅遊發展;對“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收取未標明費用”“以攔截車輛、糾纏、圍堵、尾隨等方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從事經營服務”等常見的違法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旅遊。該《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連結://www.sdhbcy.com/post/34374.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