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相繼釋出了2026年社保繳費工資申報的通知論文。部分通知中有一項重大改變:必須以職工實際工資申報,申報的職工實際工資要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論文。
5月1日起論文,
執行社保繳費新規
1.上海:社保繳費工資需職工簽字確認論文!
4月28日,上海市稅務局釋出《關於開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論文。
政策全文論文:
通告明確論文:
(一)申報人員範圍
在本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屬於申報範圍,應進行繳費工資申報論文。屬於申報範圍的用人單位(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應為全部在職參保職工申報繳費工資。
(二)申報時間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三)注意事項
1.繳費工資申報工作與職工社保繳費密切相關,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申報手續論文。
2.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工資,並對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論文。
3.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應由職工簽名確認,相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留存備查論文。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2.河南:按時申報論文,組織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4月27日,河南省稅務局釋出《關於開展2026繳費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論文。
政策全文論文:
通告明確論文:
(一)申報人員範圍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下同)等險種且正常繳費的參保職工;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險種且正常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論文。
(二)申報所屬期
根據工作需要,此次繳費工資申報適用期限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論文。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間適用繳費工資及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6日
(四)申報渠道
用人單位繳費工資申報論文:
- 河南省電子稅務局
- 社保費管理客戶端
- 辦稅服務廳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申報論文:
- 河南省電子稅務局
- 電子稅務局APP、微信、支付寶小程式
- 辦稅服務廳
同時強調:社保繳費工資申報需要職工本人簽字確認論文!
繳費工資申報關係到每位參保繳費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政策及口徑如實申報,並組織職工本人簽字確認,有關資料要妥善保管,存檔備查論文。用人單位在申報繳費工資時,需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單位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承諾書》。
按時申報論文。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及時完成繳費工資申報工作。逾期未申報的,稅務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其2026繳費年度繳費基數。
隨著2026年社保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啟動,全國各地稅務機關陸續釋出了申報通知,其中有不少新變化論文。
社保繳費申報變了論文!
多地執行新規
1.湖南論文:需提供職工工資流水及個稅繳納記錄等
湖南省稅務局在《關於開展202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中明確工資申報幾項重點要求論文:
政策原文論文:
重點如下論文:
1.各用人單位務必高度重視並按照有關政策及口徑如實申報,組織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申報資訊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論文。用人單位應將年度繳費工資申報相關資料和憑證妥善保管,存檔備查。
2.向下調基數必須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5個工作日內辦結,需提供蓋章的職工上年度工資表 / 新職工起薪當月工資表、工資發放銀行流水或其他證明論文。
2.湖北論文:需如實申報職工所有參保險種繳費工資
湖北省稅務局在《關於開展用人單位202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中明確工資申報幾項重點要求論文:
原文連結論文:
重點如下論文:
1.用人單位應加強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的核算、稽覈,依法、合規、如實申報所有參保職工各參保險種的繳費工資,並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論文。同一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年度繳費工資應保持一致。
2.用人單位應將職工簽字確認、單位簽章的 《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申報表》和 《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申報誠信承諾書》留存備查論文。
3.用人單位務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報論文。
3.山西:需足額申報繳納論文!
山西省稅務局釋出《關於開展202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論文。
政策全文論文:
通告重點論文:
用人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未按期申報繳費工資或繳費工資申報有誤導致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須承擔相關責任,並按規定繳納滯納金論文。
用人單位完成繳費工資年度申報後,無平均工資計算錯誤等特殊情況,202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保持不變論文。
申報時間:2026年5月31日截止論文。
來源論文:中國會記報綜合51社保網